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农大党字〔2013〕8号)的各项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的各项任务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在教育教学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实践教学以及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内容见《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本次教改项目申报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也同时是学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要求主持人具有副教授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55岁(1958年之后出生),同时具备较完整的教学(研究)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研究时限3年,重点项目需进行答辩。
一般项目对申请人职称不做要求,研究时限2年。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鼓励部门之间、部门与学院之间、学院与学院之间合作申报。
2.2009年以来已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不在重复立项;项目主持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项目在研期间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且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2011年和2012年已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该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改革条件,同等条件下,鼓励以院(部)、教学团队、课程群(课程组)等为单位进行申报,优先考虑教学第一线教师、中青年教师。
4.申报项目要符合以下要求: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预期成果明确;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各院(部)要根据立项指南的要求,结合学院的特点,组织申报1-2个近期和远期学院整体改革的重点项目,以此推进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
6.重点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一般项目限报4项,原则上一般项目要围绕着本单位整体教学改革的重点项目开展工作。
三、项目管理
1.各院(部)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严格评审,择优推荐,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项目。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的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3]7号),向教育厅推荐的省级项目要求项目主持人(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申报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分年度划拨项目经费,立项后划拨40%的经费;经过中期检查,完成计划进展任务划拨另40%的经费;达到结题条件并通过结题验收,划拨剩余20%的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或未如期结题的项目停止经费资助,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4.所有项目将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题。
5.项目研究完成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结题验收。项目成果形式应为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等,其中至少有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
四、申报程序
拟申请的教师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报所在院(部),经院(部)评审,连同《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于5月2日交教务处,同时递交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送的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请各院(部)结合实际,有目标、有计划地做好教改立项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