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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5日 20:2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统筹协调。

组长:朱 江 李捷

成员:宋建武 秦国杰 李磊 温鹏飞李森

秘书:田介云

二、招生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客观选拔;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考核。

三、复试小组

学院设研究生复试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5名,秘书及技术助理2-4名。复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系主任担任,主持本小组招生的面试环节;秘书负责面试环节的记录、成绩计算、材料汇总等工作;技术助理负责协助组长组织远程面试;复试组成员由学院负责从本学科具有本年度招生资格的导师中产生。原则上应在建立专家库的基础上,由各学院负责纪检工作人员监督,通过抓阄的方式随机抽取,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备案。

四、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采用“钉钉远程研究生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平台”,采取分批次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笔记本电脑、4G或5G手机,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

2.复试时间:各批次考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及调剂情况另行安排。

3.复试内容:由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组成。在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由学院组织专人命题,制作成电子版题库,并采取加密措施,由考生当场选择题号进行回答。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对所有复试成员的打分汇总平均后,作为专业能力测试的最后成绩,分数占复试成绩的80%。

(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对所有复试成员的打分汇总平均后,作为外语口语测试的最后成绩,分数占复试成绩的15%。

(3)综合素质和能力:依据考生自我介绍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分数占复试成绩的5%。

五、调剂

根据园艺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农艺与种业(园艺)专业硕士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设施)专业硕士缺额情况,自调剂系统选择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参与复试,复试人数不低于120%组织复试。调剂考生按照以下办法调剂:

1.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可以调入自命题科目,自命题科目不可调入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2.学术型硕士调剂优先级顺序如下:

(1)本科专业为园艺类专业,报考专业为园艺学专业;

(2)本科专业为农学门类(植物类、风景园林及园林类)、理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工学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专业,报考专业为园艺学专业;

(3)本科专业为园艺类专业,报考专业为园艺学相近专业;

(4)本科专业为农学门类(植物类、风景园林及园林类)、理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工学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专业,报考专业为园艺相近专业;

以上分别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指标用完为止。

3.专业硕士调剂优先级顺序如下:

(1)本科专业为园艺类专业,报考专业为农艺与种业(园艺)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设施)专业;

(2)本科专业为农学门类(植物类、风景园林及园林类)、理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工学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专业,报考专业为农艺与种业(园艺)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设施)专业;

(3)本科专业为园艺类专业,报考专业为农艺与种业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相近专业的考生;

(4)本科专业为农学门类(植物类、风景园林及园林类)、理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工学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专业,报考专业为农艺与种业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相近专业;

以上分别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指标用完为止。

4.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具体接受调剂专业优先级范围以研究生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相同专业背景下,学术型硕士调剂专业型硕士优先录取;农艺与种业(园艺)专业调剂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设施)专业优先录取。

六、录取

1.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组成算出录取成绩。

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按照园艺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农艺与种业专业硕士(园艺)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设施)专业硕士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调剂考生参考调剂优先等级录取,同一等级内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直至指标用完为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按照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确定导师。

七、招生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强化对招生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八、未尽事宜由园艺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介云电话:0354-628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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