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接太谷县地税局通知,从即日起到本月25日止,年收入超12万元的个人须要办理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望各位老师接通知后,尽快到计财处工资收费科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联)并填写,由本人到太谷县地税局办税大厅进行申报。
具体填表请下载《财务信息查询》系统中左边的“纳税申报表”,参考表中内容填写,注意填写 “年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数字不能照抄,须根据表中“已缴(扣)税额”的数字分析填列,可参考《财务信息查询》系统中2015年“年收入统计表”中的数据。
详细情况请咨询工资收费科王老师,电话6288396。
计财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