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做好答辩工作,根据教务字(2013)第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及答辩工作要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指导教师修改、定稿,并经系主任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未经过指导教师修改打分和未提交合格论文者,不得参加答辩。未经系、院批准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计。
二、答辩小组组成机构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由教学分管院长和各系主任组成。
论文答辩以系为单位进行,各系成立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系主任(或副主任)为答辩小组负责人,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由系主任按各指导教师随机分组。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评定。
三、答辩时间、地点
全院答辩工作必须在6月15日前进行完毕。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单位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果树系 |
6.13下午 |
会议室 |
6.13下午 |
计算机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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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系 |
6.13上午 |
会议室 |
6.13上午 |
计算机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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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系 |
6.8下午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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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系 |
6.9下午 |
会议室 |
6.9下午 |
计算机室 |
6.9下午 |
327 |
艺术设计 |
6.14全天 |
会议室 |
6.14全天 |
计算机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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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要求
答辩全部采用多媒体进行。答辩结束后,要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答辩、成绩、论文原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保存与归档工作,并于2日内向学院提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园艺学院
201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