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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9:4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5〕6号)文件精神和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园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及录取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统筹协调。

组长:朱 江 李森

成员:温清琴 李磊 温鹏飞 张毅 柴文臣

秘书:贾璐婷 张瑞星

(二)复试小组

学院设立若干研究生复试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5名,秘书1名,技术助理1名。复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系主任担任,主持本小组招生的面试环节;秘书负责面试环节的记录、成绩计算、材料汇总等工作;技术助理负责协助组长完成考场组织工作;复试组成员由学院从本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库中产生,由各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随机抽取,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备案。

三、复试分数线

按照学校《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学院园艺学、农艺与种业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执行A区国家线。大学生士兵专项须达A区国家线。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9日进行。一志愿复试工作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准备

考生复试前须按照学院的安排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提交至公布邮箱。具体如下:

应届生要准备好《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政审表、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毕业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学信网下载学籍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往届生要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或档案所在地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政审表(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或社区盖章)、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毕业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学信网下载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通过研招网报告信息与复试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三)复试内容及占比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专业素质3项内容。在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由学院组织专人命题,制作成电子版题库,按照各项内容题目数量随机组合后生成面试考题,并采取加密措施,由考生当场随机选择进行回答。所有复试成员的结果汇总平均后,作为各项复试内容的最后成绩。

1.思想品德

设计开放性试题,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设题目1个,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综合素质

以考生面试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政审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3.专业素质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英语听说能力设题目2个,选择1个作答,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5%;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设题目3个,选择2个作答,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75%。

4.评分标准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录取方式

(一)录取

录取结果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开学后在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三)材料保管

所有复试音视频资料、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各类汇总材料,须妥善保存3年以上,以备用备查。

七、监督

招生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强化对招生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监督方式:0354-6289939温老师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要求进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354-6288331邮箱:sxauyyxy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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