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4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0月8日前 |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导学团队负责人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 |
10月11日前 |
组织校内专家评阅 |
10月16日前 |
学位论文查重 |
10月18日前 |
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
11月25日前 |
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 |
11月30日前 |
学位信息采集及论文终稿提交 |
12月4日前 |
分委会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12月8日前 |
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 |
12月10日前 |
研究生院审核学位授予数据、整理学位申请材料 |
12月中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
12月中下旬 |
学位证书颁发 |
学位信息采集(11月28日前完成),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中的流程和园艺学院相关规定按时完成。
注:学位信息采集,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否则影响学位证书信息。数据表中需填写代码的项目请查阅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
二、答辩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11月25日前完成答辩(答辩请采取线下方式),并完成论文的修改与定稿。
2.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各导学团队答辩秘书应提前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并提前在园艺学院官网发布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同时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三、组织答辩
1.预答辩:
博士必须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委员由5位正高级专家或博导组成(主席必须为本学科正高博导,委员必须包含两位博导);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自行安排预答辩;
2.正式答辩:
(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填写答辩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2)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答辩由各导学团队自行组织,答辩时间由各导学团队确定,答辩秘书根据研究生数量选择1-2位经验丰富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
(3)各导学团队组织答辩前需要撰写答辩计划报学院审批和研究生院备案,学院通过后方可组织研究生答辩;答辩前各团队秘书须到学院领取答辩材料。未经审批组织答辩的结果学校不予认可。
(4)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两名外单位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
(5)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作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答辩结束后报送材料
1.学生11月28日交回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院(部)保留归档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4)《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5)《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6)《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7)《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
提交研究生院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基本数据表》
(2)《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博(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
(3)《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山西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5)《山西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
(6)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SCI检索报告、相关性说明(须导师签名)
(7)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PDF版和纸质版1本,硕士研究生提交PDF版,学位论文中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注意: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1)至材料(3)用A3纸打印,其余材料A4纸打印。
五、学术论文审核认定
1.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或已毕业未超过最长申请年限的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和园艺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相应版本等规定执行。
3.审核认定程序:
(1)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及相关材料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审核学术论文真实性、可靠性,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4.材料提交:(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交回实验大楼301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情况汇总表》;
(3)对于发表在中文期刊的学术论文,提供原刊或小论文原文、导师签字后的录用证明、版面费缴纳证明;对于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正式发表的提供小论文正式版原文和检索报告原件或彩印件,没有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原件或彩印件、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4)博士需提交发表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所属内容的详细说明(导师签字),内容包含学生姓名、专业、学号、导师、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名、发表学术论文题目、学位论文名称、发表学术论文所属学位论文章节的具体证明等信息。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等其他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注:友情提示
(1)毕业登记表(及时在辅导员处领取办理);
(2)毕业巡回单(及时在辅导员处领取办理);
(3)学位授予仪式请关注学校研工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