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据《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教务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4)第17号文件,开展2023级园艺类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园艺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园艺类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朱江、李捷
成员:温清琴、秦国杰、李磊、温鹏飞、李森、武喆、郝瑞杰、王鹏飞、张毅、孙胜、鲁汉杰、张瑜。
二、分流依据
《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园艺学院)》(2023版)。
三、分流对象
2023年度招收的园艺类学生,包括转专业及学籍变动后进入2023级园艺类专业的学生。
四、分流时间
2023级园艺类专业方向分流于2024年3月28日开始,于2024年4月10日前结束。专业分流结束后,2023级分流学生自第3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分专业方向培养。
五、分流方向
2023级园艺类专业分流包括果树、蔬菜、花卉、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共4个专业方向。
六、分流办法
1.学生申报
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拟分流的2023级园艺类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学业成绩,以班级为单位选择2-3个专业方向进行专业方向申报。
申报专业方向为1个或多于3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以未申报对待。未按规定时间申报专业方向者,视作未申报。
2.学院调整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结合学科和专业布局,以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为依据,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人数及拟接收名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表现×20%
3.分流结果公示
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9日,分流工作小组将分流结果在园艺学院网页(http://yyxy.sxau.edu.cn)和园艺学院综合办公室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七、申诉及受理
公示期内,对专业方向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通过申诉电话向学院提出,并提交书面申诉理由(手写、亲笔签名)。学院接到申诉后,进行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反馈核查结果。
申诉电话:0354-6289909(张老师)
八、网络填报
专业方向分流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九、分流后学籍管理
专业方向分流后,学生学号不变,按照分流后方向重新进行分班学习,之后的所有教学活动按照新班级开展。
十、其他
本方案所涉事宜,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园艺类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会议商定解决。
山西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