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6月5日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2019年园艺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润宏、侯雷平
成员:宋建武、杜俊杰、李亚灵、温鹏飞
秘书:张 毅
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综合知识能力、专业学术水平和培养潜能综合考核的原则;
坚持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结合的原则。
三、分数线确定及导师名额分配
1、分数线确定
根据初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生指标的1.2倍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为:英语60,总成绩219。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姓名 |
考生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外国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王金耀 |
101139120190089 |
090200 |
园艺学 |
67 |
89 |
89 |
245 |
郑晓楠 |
101139120190072 |
090200 |
园艺学 |
80 |
87 |
77 |
244 |
焦 旋 |
101139120190190 |
090200 |
园艺学 |
77 |
80 |
85 |
242 |
肖 蓉 |
101139120190200 |
090200 |
园艺学 |
70 |
92 |
63 |
225 |
李 云 |
101139120190133 |
090200 |
园艺学 |
62 |
79 |
80 |
221 |
韩轩轩 |
101139120190111 |
090200 |
园艺学 |
63 |
85 |
72 |
220 |
王婧红 |
101139120190118 |
090200 |
园艺学 |
70 |
80 |
69 |
219 |
张志鹏 |
101139120190121 |
090200 |
园艺学 |
68 |
72 |
79 |
219 |
尉丰婵 |
101139120190143 |
090200 |
园艺学 |
74 |
75 |
70 |
219 |
2、导师招生名额分配
综合考虑学科建设要求、导师数量和招生指标,强化科研项目、经费、培养质量等导向作用,并根据园艺一级学科及学科方向和招生指标,每名导师限招1名博士生,具体指标按方向分配如下:
(1)园艺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园艺植物生物技术与遗传改良、园艺植物栽培生理与品质调控、设施园艺工程与环境控制和园艺植物功能物质挖掘与产品开发方向:6名
(2)果品贮藏与加工方向:1名
四、复试办法
1、按照园艺一级学科组织,首先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仔细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校外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完成答辩能按时毕业的书面证明。
2、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外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已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以及培养潜能。
(1)初试成绩达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2)专业学术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分数占复试成绩的85%。由学科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或专业实验实践能力等内容。考核题目由复试小组于复试开始前出题,每个考生当场抽取并回答2个专业题目。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分数占复试成绩的15%。考核题目由复试小组于复试开始前出题,每个考生抽取并回答1个英语题目,重点考察其英语听说能力。
五、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9年6月10日8:30;
2、复试地点:园艺学院小会议室303;
3、参加复试考生于11日上午8:00在山西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最后成绩核算计分方法如下:
考生成绩=初试英语×30%+初试专业一×20%+初试专业二×1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两部分,满分100分);
2、拟录取考生各部分成绩都必须合格;
3、按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原则上导师应按照复试录取计分办法的总成绩排名按方向择优录取;
4、进入复试的考生,可以根据分数高低、导师招生指标和学科方向进行内部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并执行相关签字确认程序。
5、录取采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不成一致不予录取;
6、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也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英语成绩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专业一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专业一成绩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初试专业二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专业二成绩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
八、其它
1、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2、严格执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入复试分数线名单;复试结束要公布拟录取名单。
3、加强对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其复试过程中的行为,对行为失范的教师,按师德师风有关要求做出处理,对复试工作出现的违规问题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追责。对出现违规问题的导师一经查实,取消导师资格,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纪委进行处理。
园艺学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