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毅 副院长(副所长)
分管本科、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招生、教学评价以及太谷校区实验室和教学基地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太谷校区实验室、园艺站、花房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教务科、研究生办,联系实验中心。与温清琴副书记互为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