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7日 00:00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接太谷县地税局通知,从即日起到本月25日止,年收入超12万元的个人须要办理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望各位老师接通知后,尽快到计财处工资收费科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联)并填写,由本人到太谷县地税局办税大厅进行申报。

具体填表请下载《财务信息查询》系统中左边的“纳税申报表”,参考表中内容填写,注意填写 “年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数字不能照抄,须根据表中“已缴(扣)税额”的数字分析填列,可参考《财务信息查询》系统中2015年“年收入统计表”中的数据。

详细情况请咨询工资收费科王老师,电话6288396。

计财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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