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15日 23:05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教学工作的地位。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第三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五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第六条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第七条 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的比例。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聚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并随着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第八条 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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