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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17:1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山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十三五”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时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完成《山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经济形势严峻复杂,改革任务艰巨繁重。全省科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科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创新环境日趋优化,科技创新城建设全面启动,顺利完成了“十二五”科技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科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全省有效集聚各类科技资源,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科技经费投入连年增长,2015年,全省R&D经费投入152.2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9.3%。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新增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立项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团队79个。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新批准成立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立项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43家,潞安集团建成我省首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科技论文和专利数量快速增长,SCI收录我省科技论文数量达到1699篇(2013年),比“十一五”末增长72.8%,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104件(2015年),“十二五”年均增幅24.6%。五年来,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国家各类科学技术奖4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显著增加,2014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到207.61亿元,是“十一五”末的3.7倍。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由“十一五”末的199家增加到720家,长治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到7家。

2.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首次设计和编制了煤基低碳产业创新链和非煤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实施了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攻克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取得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竞争力的标志性成果。研制出我国切割功率最大(1100kW)一次采全高(7.2米)的MG1100/2860-WD大功率大采高电牵引采煤机、智能型千万吨煤炭综采成套设备、世界首台商业规模水煤浆水冷壁气化炉、双循环低温发电机组、新一代显示技术的激光投影机、高容量动力锂离子电池等一批先进技术产品。太原不锈钢产业集群和榆次液压产业集群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实现了我省在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中零的突破。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显著进步,育成的大丰30号玉米杂交品种居国内领先水平,研发的F型小麦不育系是我国农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杂交大豆高效繁育制种技术取得新突破,承担国务院农村综改试点项目——山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702家农科服务站,为农业发展提供新型科技综合服务。

3.区域创新环境日趋优化。

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区域创新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科技对外开放合作不断加强,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为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类,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科技管理新体制。出台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驱动山西行动计划》《低碳创新行动计划》《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总体方案》《围绕煤炭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拟重点安排的科技攻关项目指南》,形成了山西省“131”创新驱动战略体系,在全国最先完成并实施了省域创新驱动行动顶层设计。首次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科技对外开放不断拓展,科技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新建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5家、省级国际合作基地16家,总数分别达到11家和30家。科普工作广泛开展,全社会创新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4.科技创新城建设全面启动。

科技创新城作为山西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引进清华大学能源研究院、中国科学院4个研究所、中煤科工集团等35家研发机构,研发方向涵盖煤机装备、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煤电、煤基新材料、富碳农业等7个煤基低碳领域,代表了国内同行业最领先研发水平。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40亿元。出台了《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山西科技创新城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意见》《关于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的暂行办法》《关于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关于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的暂行办法》等政策,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面临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总体看,我省科技创新实力基础弱、底子薄,与先进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重要指标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2015年,山西省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位于全国第25位,绝大多数指标位于全国20位左右,属于科技综合竞争力薄弱地区。科技经费投入不足,2014年,山西省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只有1.19%,明显低于全国2.05%的平均水平,R&D经费投入排全国第20位,多元科技投入体系仍不健全,科技风险投资的市场机制没有形成,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能力较弱。科研人才尤其是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匮乏,国家级创新团队只有1个,2014年,山西省R&D人员全时当量只占全国的1.32%。聚焦主导产业的创新平台数量少,高端平台更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数量只占全国的1.25%,国家级高新区数量只占全国的1.38%,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14家,我省还未建立。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亟待打开。

2.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亟待提高。

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建立起来,多数企业只注重当前实际问题,缺乏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储备一代创新战略的长效机制。2014年,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只占7.99%,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只占5.43%,明显低于全国12.62%的平均水平,R&D人员数量只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总数的1.34%。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总量少,创新能力弱,竞争力不强,融资难、创新难、成长难等共性难题亟需得到有效破解。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数量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只占全国的1.39%。高标准的产学研合作有待建立,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只有1个。

3.科技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政府职能转变不力,与市场的关系处理不明晰,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不多,转化渠道不畅,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发展缓慢,交易活动少,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转移的综合服务平台没有建立起来。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评价标准单一,突出数量指标忽视质量和潜力。高校科研体制亟需改革,考评机制落后,办学特色不明显,对产业支撑作用较弱,科研人员研究方向轻需求和问题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脱节。中央驻晋科研院所的优势作用在省内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军地企业院所尚未达到深度融合,省属科研院所改革滞后。科技与金融结合不紧密,科技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

4.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能力较弱。

科技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能力较弱,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技术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低、质量效益低,高能耗、粗放式产业开发模式仍然存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缺乏充足有效的技术供给。科技引领新兴产业发展作用较弱,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产业规模偏小,产业层次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全省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只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11.4%。

(三)形势分析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以新能源和生物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第四次科技革命蓄势待发,将加快推动全球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更加高效和低碳的绿色能源和生物技术将显著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结构,世界能源格局将向更清洁、更灵活和更多元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供电在全球发电能力的占比将进一步加大,中国将超过欧盟、美国和日本的总和成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绝对增幅最大的国家。新能源技术高速发展的态势将对我省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变革。

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战略高技术持续突破,基础前沿领域勇攀新高峰,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形成了领跑、并跑、跟跑“三跑”并存的局面,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内发达地区的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逐渐显现,上海正在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北京正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沿海发达地区正在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随着国家开放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发达地区的技术溢出效应将持续增强,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将不断地向中西部转移,这些条件将为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从我省情况来看,科技创新是摆脱资源依赖的迫切需要。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严峻的现实,决定了我省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寻求新的增长动力,走出资源型经济困境,使资源型经济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科技创新是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都要依靠科技创新、全面创新,通过突破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战略性突破和重大升级。科技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山西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正逐步衰减,发展面临着资源瓶颈制约、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在未来五年内,要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与潜力。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面向全面实现创新型省份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以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和专项为抓手,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和平台体系为支撑,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为路径,着力攻克煤与非煤两大领域技术瓶颈,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破解我省资源型经济发展困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创联动”。发挥优势创造机遇、抓住机遇创造需求、根据需求创新供给、围绕供给创优机制,改造升级存量,创新提升增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2.坚持重点突破。高起点推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等五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围绕煤基低碳、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优先部署一批创新链,在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转变资源配置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建设高标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区域特色创新体系。

4.坚持开放合作。主动对接国家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合作与共享,主动承接产业与技术转移,通过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再创新,快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三)发展目标。

1.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研发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6.72万人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万件左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科技开放合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煤基科技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煤基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创新链基本形成,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重大技术成果,形成若干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65亿元,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3.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科技管理体制逐渐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研发服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决策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科技评价和激励体系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在省内得到优先快速转化,转化率每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校科研体制逐步完善,打造一批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群和人才团队,中央驻晋科研院所科研优势在省内得到充分发挥,军民科技实现深度融合,初步建成要素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开放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

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打造成全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科技创新全面开放的综合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到2020年,示范区R&D经费投入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专利申请量翻一番,力争进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列。

山西省“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14年

2020年

科技投入

R&D/GDP比重(%)

1.19

2.50

科研人员

研发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万人年)

4.90

6.72

科技创新

平台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个)

1

3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个)

11

25

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个)

225

500

专利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70

3.70

技术贸易

技术合同交易总额(亿元)

207.61

265

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720(2015年)

1000家以上

三、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实施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工程、园区提质升级工程、低碳创新发展工程、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以五大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为抓手,打造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新高地,拓展区域创新发展新空间。突出低碳发展主题,提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水平,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全面提高我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力争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工程。

着力提高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综合科技创新能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全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科技创新全面开放的综合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形成科技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以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示范区创新开放发展,积极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对接,在示范区合作共建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和专业化科技园区,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强示范区招才引智,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设立示范区创新人才建设专项资金,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鼓励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驻孵化器或组建研发机构,支持科研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在示范区创新创业。建设服务全省的科技创新资源、创业孵化和科技金融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打造示范区科技服务高地。建设山西科技创新城煤基低碳科技成果创新基地,同时引进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高端研发机构,形成科研与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省级科技计划与示范区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稳定支持机制。依托示范区申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能源创新中心等创新高地。

创新示范区绩效考核机制,将R&D经费支出、专利申请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主要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示范区考核范围。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取得明显突破,煤基低碳、智能装备、新材料等科技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煤基低碳研发等新兴产业成长为支柱产业。

(二)园区提质升级工程。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园区创新体系建设,明确主攻方向,支持差异化发展,拓展区域创新发展新空间,努力把各类园区建设成为我省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

坚持“全面创新、生态引领、市场导向、开放共享、分类指导、集约高效”的发展原则,实施跨界化、集群化、高端化、生态化、特色化发展战略,建设要素齐备、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挥太原和长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搭建增材制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平台,构建活力产业体系,建设产业科技社区,扩大全球链接辐射,打造有规模、有特色、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2020年,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创造能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基本形成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范式,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建一批省级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坚持园区开放发展,支持园区内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研发中心和高端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围绕技术、平台和战略性资源开展兼并重组,再创发展新优势。鼓励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园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打造一批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一批小微企业,培育一批“小升高”科技企业。逐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创建最优“创客栖息地”。优化园区管理体制,吸引国内优秀园区运营公司、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园区管理,参股孵化器、加速器和园区建设。

(三)低碳创新发展工程。

突出低碳发展主题,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的有机衔接,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为主线,围绕洁净煤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以及CO2减排、捕集、纯化和转化利用技术开发,实施低碳科技创新专项,实现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引领和支撑低碳创新行动。提高产业门槛,在煤、焦、冶、电、化工、水泥等高能耗产业,推广使用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做大做强低碳发展高峰论坛,建立专门机构,筹建永久会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实行市场化运营,使论坛成为低碳新理念的传播平台、低碳新成果的展示平台、低碳新技术的交易平台。推动晋城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低碳技术为支撑,以低碳发展为主题,建设一批省级低碳城市,开展低碳机关、低碳企业、低碳社区示范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四)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制定《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建立和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率,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立科技成果供给数据库和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挂牌交易机制,巩固和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提高技术合同减免税的兑现水平。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坚持网上技术市场与实体技术市场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依法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尽快建成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共享于一体的科技大市场,形成有形与无形、线上与线下、网上与网下互联、互动、互补的技术市场体系。加大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支持力度,设立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争取国家支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推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紧抓“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国家开放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大幅提高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引进煤基、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产业先进技术。发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带动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进县域尤其是贫困县的技术转移力度,通过项目+技术+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把技术引进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山西技术转移示范平台。依托大同中国国际技术转移分中心、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基地建设,加大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产业和技术转移力度。

(五)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

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扶持一批有基础、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技术和销售等各方面针对性扶持。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设立山西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基金,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探索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设立科技型企业上市专项计划和培育基金,优化上市环境,着力推动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突出地方产业特色的高新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等,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梯队军团。到2020年,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争取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改革方案,加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尤其要突破煤基低碳领域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以科技创新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推动创新要素向综合能源产业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兴接替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关键核心技术,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基础研究重点领域。

1.加强应用基础研究。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及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或多学科协同的方式,加强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所需要的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具有共性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基础问题。支持支撑应用基础研究的基础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的探索,加快推动在若干重要领域和科学前沿取得突破,逐步培养打造全省重点发展领域的高水平基础研究团队,切实增强基础研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与支撑能力。

专栏1:应用基础研究方向

2.突破煤基低碳关键科学基础问题。

紧密围绕全省煤基低碳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煤基低碳联合基金以及山西省煤层气联合研究基金的重要作用,集聚国内外一流科研人才及团队,着力解决煤基低碳领域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基础问题与工程基础问题,促进我省煤基低碳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2:煤基低碳基础研究方向

(二)绿色低碳能源技术。

发挥我省能源优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继续推进煤基低碳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

1.煤炭产业技术。

以煤炭“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煤炭技术攻关,推进煤炭及其相关产业向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安全保障型转变,为建设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提供重要技术支撑。突破复杂地质条件下煤与伴生资源安全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开采技术,提升煤炭集约绿色开采水平,开辟煤炭资源利用新空间。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和绿色加工技术,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突破煤炭低碳利用技术瓶颈,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3:煤炭产业技术

2.电力产业技术。

强化我省煤电产业发展的协同能力,全力推进煤电一体化创新发展。研发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技术水平。促进智能电网产业技术发展,全面提高大电网运行控制的智能化水平。开展污染物处理及CO2减排、捕集、纯化和高效转化利用技术研发,实现电力产业节能减排。

专栏4:电力产业技术

3.煤层气产业技术。

以气化山西为引领,大力发展煤层气产业,开展复杂地质条件下煤层气勘探、监测评估技术研发,推进地面煤层气开发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研发煤层气储运环境的安全检测、监测技术,提高储运安全性能和储运效率。积极开发煤层气多通道、多途径利用技术,拓展利用途径,提高利用效率,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为我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专栏5:煤层气产业技术

4.新能源产业技术。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重点突破高效聚光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核心装备、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地热能高效利用、大规模储能系统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和地热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加快能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专栏6:新能源产业技术

(三)高载能产业技术。

加强冶金、煤化工、焦化产业等高载能产业技术创新,采用先进技术与装备,促进电力、煤炭与高载能产业互动发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显著提高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1.冶金工业技术。

积极开展冶金工业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就地转化水平,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着力推动冶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强不锈钢与优质合金钢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发展镁等高强轻合金材料技术,加快高性能铜合金材料技术突破,加大煤-电-粉煤灰-氧化铝-铝及铝加工完整产业链条的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发展。

专栏7:冶金工业技术

2.现代煤化工技术。

以做大做强现代煤化工,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培育壮大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主攻方向,着力开发以煤气化、低阶煤利用、合成气化工、甲醇及其下游产品、苯及其下游产品、乙炔化工、精细化工、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新型高效清洁煤气化技术,解决制约我省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构建全循环产业链,提高产品竞争力。

专栏8:现代煤化工技术

3.煤焦化技术。

以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化产回收、发展高端产品为主攻方向,重点研发炼焦技术、煤焦化产品利用技术、煤焦化污染物处理及应用技术,实现我省焦化产业以焦为主向焦化并举、以化为主转变,全力推进我省焦化产业脱困振兴。

专栏9:煤焦化技术

(四)新兴接替产业技术。

以关键技术突破为切入点,积极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中医药产业、生态环保等新兴接替产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逐步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新兴接替产业体系。

1.装备制造业技术。

以智能化、数字化、精密化、成套化为主攻方向,主要开展轨道交通、煤基装备、煤层气装备、电力装备、煤化工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装备制造业技术研发,强化对优势产业发展的核心装备技术支撑。突破基础制造与关键部件、3D打印与激光制造、网络协同制造、智能机器人制造、高端重型商用汽车关键等先进制造业技术研发,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发展。

专栏10:装备制造业技术

2.新能源汽车技术。

以提高电动汽车、燃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为主攻方向,突破制约“电-车、气(天然气)-车”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支持电动汽车整车集成开发技术、电动汽车电池、电机及电控核心零部件开发技术、燃气汽车开发技术,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专栏11:新能源汽车技术

3.新材料技术。

针对我省重大工程和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化学品绿色合成材料、前沿新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领域为重点,以精深加工和提升附加值为主攻方向,加强新材料制备工艺研发,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专栏12:新材料工艺技术

4.新一代信息技术。

大力发展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技术与其他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重点发展LED、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卫星导航、软件、无极荧光照明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以太原为中心,覆盖我省中部地区的晋中、阳泉、吕梁等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带,增强我省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专栏13:新一代信息技术

5.生物技术。

以生物技术创新带动相关生物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快生物技术与农业、工业、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交叉研究,重点开展前沿生物技术、医药生物技术、工业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生物信息与仪器设备等技术研发。

专栏14:生物技术

6.中医药产业技术。

重点支持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与提取物、中药新药开发、中医药基础及临床研究、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经典古籍及传统知识保护和技术挖掘等方面的研究,着力推进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专栏15:中医药产业技术

7.生态环保技术。

以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绿色安全的生态体系为目标,突出源头减排,提高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在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及污水再生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资源化、环境监测、预警与污染控制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

专栏16:生态环保技术

(五)现代农业技术。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立足省情农情,以产业需求和实际问题为导向,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原则,着力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山西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专栏17:现代农业技术

(六)现代服务业技术。

围绕建设“数字山西”“智慧山西”、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的目标,突破一批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显著提升我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和其他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1.文化旅游业技术。

依托山西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旅游和科技深度融合,强化科技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作用,促进我省由文化旅游资源大省向文化旅游产业强省转变。

专栏18:文化旅游业关键技术

2.现代物流业技术。

围绕山西省物流通道网络建设,利用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大力发展关联度强、贡献率大、科技含量高的高端物流业,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物流技术标准化发展,为实现我省建设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的发展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19:现代物流业关键技术

3.其他服务业技术。

借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商贸、运输、快递、餐饮、住宿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实用技术开发,推动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和新业态。优先支持信息、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等技术开发。支持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现代服务业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研发和装备制造能力。开发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平台建设的技术解决方案。

(七)民生领域技术。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切实加强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惠及民生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大力提升科技服务民生的支撑作用。

1.人口健康技术。

立足我省广大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在重大及高发疾病发病机理及防治、食品营养、公共卫生关键技术应用、医疗器械关键技术等领域取得研究进展,显著提升全民健康保障能力。

专栏20:人口健康关键技术

2.公共安全与应急技术。

重点围绕生产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领域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建立和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规范,构建完整的公共安全产品体系和产业链。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保障能力,用科技力量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加强社会治理科技创新,推进社会安全保障创新实践,突破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强化科技发展对食品安全监测的支撑作用,构建一体化的食品安全解决体系。

专栏21:公共安全与应急技术

3.新型城镇化技术。

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示范效应,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功能提升技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和公共服务与文体事业技术研发,全面推进我省科技支撑智慧、绿色、低碳、宜居新型城镇化建设。

专栏22:新型城镇化技术

五、建设区域特色创新体系

全面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制约创新活力迸发、影响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型人才,加强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发挥军工企业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势,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促进市县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建设具有资源型经济转型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一)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1.推动政府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推动政府从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中解放出来,围绕从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创新全链条,面向产学研用、大中小微等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服务方式,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和监管服务。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具体的技术创新活动由企业主导。建立山西省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充分发挥高水平专家在战略规划、咨询评议和宏观决策中的作用,成立山西省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对策建议。

2.推进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

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科技创新更加聚焦我省重大战略任务,解决制约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瓶颈问题。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实施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建立以需求导向、绩效导向为目标的科技管理平台,实施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领全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科技计划动态调整方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进行审议。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或企业培育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建立由科技界、产业界、经济界高层次专家和业务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对我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等提出咨询和评审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完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对接国家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积极研究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科技经费管理新模式,实行绩效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建立重大项目的预算评审制度,试行重大项目经费预决算公开,建立科研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

3.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机制。

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逐步建立基础研究由同行评价、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评价、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的制度体系。根据省科学技术奖不同奖项的特点完善评审程序,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鼓励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提高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导向。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

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主体。吸纳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决策,提升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支持企业建立开发经营和科技创新一体化决策机制,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每年跟踪研究一项或几项前期研究或中试项目,并在小试、中试环节,甚至实验室研发环节就主动介入,最终真正形成开发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技术创新格局。鼓励企业抓住市场需求及时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装备、标准和产品的研发攻关、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政府经过绩效评估通过后补助、发放创新券、间接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联合政府多部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各市制定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方案,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到2020年,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0家以上,国有企业都有研发活动,建立研发机构的超过15%。

2.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增强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围绕服务和推动产业创新需求,培育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教学团队和学科群,配置相应的学科建设服务支撑系统,以学科建设带动科技创新。大力推动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科教紧密协同。优化高校科研评价制度和人才评价标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在高校职称评审条件中的权重。建立协同创新沟通机制推动高校成果转化,通过完善政府牵头、高校和企业参与的定期沟通对接机制,促进科技要素流动,实施面向产业需求的协同创新计划,引导高校教师积极承接企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落实科技资源向产业一线聚集、科技成果向产业高效转化。

3.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科研院所。

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的原则,深化省属科研院所改革,提升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专业服务供给能力和行业标准创制能力,打造集研发、技术供给、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使省属科研院所成为我省一支重要的科研力量。推动省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向企业转制,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转制院所中试基地、技术研发实验平台建设。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探索组建各类山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4.发挥中央驻晋科研院所重要作用。

依托驻晋科研院所科技队伍精良、科研经费充足、仪器设备先进等优势,推动中央驻晋科研院所成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主动与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对接,采取联合研发、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我省企业与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将国家优势科技资源有效整合到我省产业发展之中。完善支持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发展配套政策,为中央驻晋院所更好地服务我省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强顶层设计与服务能力提升,与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5.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发挥各类创新资源优势,围绕我省煤炭、煤化工、煤层气等煤基产业和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非煤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高效运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我省企业建立“校企联盟”,显著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从科技资金增量中设置产学研专项资金,通过补贴或贴息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税收补偿机制,激励企业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对于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品给予优先采购权。采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方式,形成分层次、分阶段的风险责任体系。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及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信息平台。到2020年,全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25家,其中国家级达到6家。

(三)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建设以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基础平台。

以我省产业转型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在煤与非煤领域组建一批体量更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实验室,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共建共享、高效运行的重点实验室体系,打造集聚国内外人才高地和协同创新高地,组织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协同攻关。加强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全链条组织设计。努力在煤与非煤领域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优先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大力支持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向国家级发展。

2.加强中试转化基地建设。

依托重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科技开发实体,围绕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发挥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以资本市场融资为手段,加快建设一批符合科技发展规律、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持续不断地将科技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建设山西省煤基产业和非煤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创新中试基地管理机制,按照“开放、合作、服务”的原则,建立开放式实验室、标准化中试车间,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造良好基础条件,为企业开展科研小试、中试放大、产业孵化等提供系列优质服务。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职能,结合山西实际制订中试基地建设规划,简化审批办理手续,给予土地优惠、加计扣除、奖励贴息、后补助等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努力将中试基地打造成完善科研成果、服务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

3.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重点支持大型科学设施与仪器、科技文献与信息、自然科技资源等共享平台建设。加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水平。建立统一开放的科技资源网络管理与服务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全省科研公共服务网络进行管理。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持续发展的数字时代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积极对接国家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平台,集中外文科技期刊、图书、会议记录、学位论文、专利、标准和计量规程等类型文献数据库于一体,为全省提供网络化、集成化、个性化、协同化和公益性的文献信息服务和知识服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手段,完善山西种质资源、标本资源、木材、土壤、农作物病虫害等自然科技资源库。完善科技人才资源库和科技网络环境。

(四)加快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1.引进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

按照人才引进国际化、人才使用市场化、人才流动柔性化的要求,围绕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科技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发挥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等人才引进政策带动作用,建立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基金,采用“一人一策”制度,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培育高新产业和实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大力引进和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健全和完善海外优秀人才来晋学习和工作有关政策和制度,形成有利于海外智力资源引进的长效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同时,针对我省发展需求,加大力度培育本土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尤其是加大本土科技领军人才的优选和培养力度,与引进人才和团队形成有机整体,共同推进创新创业。利用2-5年时间,引进和培育10-50个有望研发出重大产品、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带动重点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团队。

2.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程”,着力加强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将科技型企业家作为特殊人才,纳入人才建设规划,以提高企业家创新意识和能力为目标,明确培养方式、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等问题,迅速培养一批具有胸怀山西、视野广阔、创新意识和管理水平先进的科技型企业家群体。建立创新型企业家教育培训制度,加快创新型企业家成长进程。建设面向企业家的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家提供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技动态以及最新的科技政策等信息资源。建立创新型企业家与科技部门“绿色通道”,建立畅通协商沟通机制。建立对创新型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加强对成功创新型企业家的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完善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推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打破身份限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职经历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内容。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及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支持企业技术人员承担科研教学任务。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全面推行高校和企业产学研结合的“双导师制”。

4.建立省、市、县科技人才库与专家库。

建立省、市、县三级科技人才库,加强科技人才及其成果与企业和社会发展需求相对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选拔我省各领域科技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高技能人才、乡土科技人才等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入选科技人才库。开发科技人才分类统计功能,对科技人才信息进行适度公开和资源共享。在科技人才库基础上,建立省、市、县科技专家库,提高全省科技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建设科技创新开放体系。

立足我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科技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的创新合作与交流,开展科技援疆援藏入滇行动,加强部、省、市、县(区)会商协同创新推进机制,构建互利合作,开放共赢的创新局面。

1.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充分利用全球资源,提高创新起点,缩短创新周期,推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创新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加强引进吸收再创新,提高整合利用外部创新资源的能力,推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企业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并积极引进国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来晋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设立双向互动的国际科技园或孵化器。鼓励和支持我省科研机构承担或参与国际重大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在政府间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项目,积极举办双边或多边创新政策研讨会、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持续开展高水平的国际交流活动。

2.深化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

推进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打造开放共赢的区域创新体系。通过省部会商等有效渠道,争取国家及有关部委对我省科技创新的更大支持,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及中直和省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和支持其在晋建立成果转移中心或研发、成果转化基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推动环渤海地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扩大与相关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激发我省的科技创新动力。利用“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等活动以及举办能博会低碳发展高峰论坛等方式,搭建企业之间的对接平台,宣传和展示山西特色科技产品和资源,推动我省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

3.开展科技援疆援藏入滇行动。

利用我省优势科技资源,结合新疆、西藏、云南地区的实际需求,通过科技项目、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式开展援疆援藏入滇行动。在煤化工、煤焦化、煤电、作物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中药种植与开发、医疗、土壤改良等领域组织凝练科技项目,通过科技项目实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支持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中心、科技研发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基地,提高疆、藏、滇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组织科技专家赴疆、藏、滇地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为当地科技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和人才支撑。实施科技民生工程,把改善当地群众生活条件作为我省科技援疆援藏入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疆、藏、滇地区重大民生科技问题。

4.加强部、省、市、县会商协同创新推进机制。

充分利用部省会商、省院会商工作机制,争取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部委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互联互动,积极吸收利用国家科技资源,把我省的科技创新工作行动与国家科技战略统一起来。建立厅市、市县会商机制,加强厅市、市县之间科技工作的双向互动,使全省科技创新形成“一盘棋”,发挥合力作用,共同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快速发展。

(六)促进军民科技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国防科技系统在人才和技术上的强劲优势,加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和转移转化,推动军民科技资源互动共享,吸引国防科技力量为我省转型发展提供支撑。

1.推动军工与民用技术双向转化。

主动加强与军工科研单位、军工企业集团的对接和合作,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军工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军工科技成果向民用转移。对于可以直接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电子信息等民用高新技术及产品,建立动态推荐目录,争取国家支持,进行二次开发,为武器装备发展服务。加强我省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战略合作,在燃气发电、高铁轮对、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及遥感遥测技术应用等重点领域凝练形成军民科技融合创新发展任务,促进形成商业发展模式,形成互利共赢良好局面。积极参与组建山西省军民结合工业技术研究院和山西省军民结合信息中心。在军工科技资源丰富、军民结合产业发达的地区,建设一批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2.促进军民科技资源互动共享。

进一步协调和优化军民资源配置,推动军工与高校、民用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双向服务协作,实现科技资源互通互动。建立高校、民用科研机构与国防科研机构的协作机制,组织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鼓励和支持我省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国防科技专项的实施,参与武器装备研发和生产,对军地联合科技合作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推动建立军民融合联合重点实验室、行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战略联盟,强化协同创新、成果共享。建立军民科技信息交互长效机制,搭建军民科技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军民科技供需信息共享。

(七)推动市县科技进步与科技扶贫。

1.促进市县科技进步。

强化创新资源向区域中心城市聚集,鼓励各市结合当地发展特色,建设一批智慧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和低碳城市,推动城市创新向多元化发展。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中的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逐步建设依靠科技、知识、人才、文化等要素发展的创新型城市。推动低碳城市快速发展。加强县域科技管理机构和人员建设,加大县域科技投入力度。优化县域科技资源配置,支持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应用。推广“院县共建”模式,鼓励县域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积极开展合作,突破制约县域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的市县率先发展,发挥骨干龙头作用,建立县域创新能力建设经验交流机制。

2.积极开展科技扶贫工作。

实施《山西省“十三五”科技扶贫行动规划实施方案》,加大科技扶贫工作力度,有效整合和统筹协调农、科、教等科技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支撑引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带动脱贫致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开展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向贫困地区聚集。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拓展科技扶贫网络和渠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活动,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加强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扶贫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服务范围和领域。支持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基地建设,发挥技术示范与推动作用。积极争取将扶贫产业孵化基地建设纳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规划,为产业扶贫开发企业打造信息、技术和融资平台。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动科技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晋商“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实施三晋创业行动计划,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沃土,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普及教育,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一)实施三晋创业行动计划。

1.培育和激活创新创业主体。

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出台有利政策吸引省外科技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来晋创业,建立和完善省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机制,对省外高端人才来晋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支持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新创业。

2.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西省工业创意设计大赛、山西青年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赛事,开展创新创业者、企业家、投资人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俱乐部和龙城创新创业大学堂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资助。

3.加强创新创业实训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创新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实训体系建设,建立创业创新导师队伍机制,提高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把创新创业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大学生课程教育体系,加强创新创业知识普及教育,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快建立创新创业绩效评价机制,使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5号)。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拓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建设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科技服务体系。紧密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熟悉科技政策和行业发展,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充分借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科技服务业态。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我省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

2.构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

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83号)。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园区要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以及商业设施等资源,为众创空间免费或低价提供专门场所。充分发挥山西省作为国家“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试点省份的示范作用,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等为载体,加大星创空间建设力度,为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提供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科技创业服务环境,构建开放性全方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大企业利用现有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创建服务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

3.发展创新创业服务新模式。

积极探索O2O服务模式,建立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推广应用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托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建立3D打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样品快速制造、三维反求逆向设计、3D扫描、3D检测、3D打印等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

4.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在提升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基础上,扩大全省孵化器规模,扩大创新创业服务覆盖面。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建成一批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开放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显著扩大全省孵化器规模,形成以企业孵化为核心的全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三)健全创新创业金融体系。

1.加快创业投资发展。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山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补偿)、投资保障、收益让渡等方式,引导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等在我省开展创投业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设立扶持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山西省众创空间补助及种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与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相衔接,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

2.大力推动创新创业融资。

强化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鼓励创新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财政引导基金,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科技支行、科技中小微企业金融支行、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公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机构,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推出针对创业创新的特色信贷产品,加大创业创新企业信贷投放。鼓励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向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开展省内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试点,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高新区等各类开发区(园区)为载体,设立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创业创新企业融资效率。积极探索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互联网融资新模式,支持创新创意企业开展非标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票据融资。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市场应用的保险机制。探索以众创空间运营商为担保主体,为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提供“统借统还”形式的贷款担保。

(四)加强科技创新普及与教育。

1.加大科技创新普及力度。

积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宣传手段,强化“互联网+科普”思维,设立科普类专题、专栏、专版,打造区域创新文化宣传阵地,持续宣传我省的创新政策及创新成果、创新人才等各方面的创新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省科协科普宣传主力军作用,全面实施科普惠农、益民、强企、助教“四大科普计划”,做好“科普三晋”品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创新精神,不断强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价值取向,在我省掀起全面创新的热潮。

2.加强领导干部创新教育与培训

充分利用“梅山课堂”等各类讲座活动,建立科技创新学习制度,定期举办科技创新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努力学习煤基低碳、非煤高新技术和互联网、云计算等前沿科技知识,充实科技政策、科技法规、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与监督。

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倡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科学精神。推进科研诚信法制和规范建设,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提升科研人员的科学道德素养,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遏制科研不端行为,共同营造科研诚信环境。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入开展创新方法研究,加强高校创新方法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创新素质,实施创新方法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七、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优化规划实施政策环境,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强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一)优化规划实施政策环境。

1.落实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创新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优先使用创新产品采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普惠性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实行税收抵扣。落实国家重大装备的“首台(套)”保险政策。建立政府采购“首台(套)重大新产品制度”。加强我省科技政策与中央各项政策的统筹协调,加强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加强科技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衔接协同,形成政策合力,为规划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2020年)》(晋政办发〔2015〕19号),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作用,创新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机制,研究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及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专利创新创业工作,加速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1.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牢固树立科技投入是转型投入、后劲投入的理念,积极增加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加大市县财政科技投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通过投资奖补、贷款贴息、投资入股和税费优惠等办法,稳定支持重大战略性产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

2.提高财政科技投入配置效率。

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高效性和结果导向性,确保财政科技资金能够优先、有效、有针对性地用于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科技平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重要领域。

(三)建立创新调查制度。

1.开展创新活动统计调查。

围绕规划指标体系,制定山西省创新活动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开展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创新活动统计调查,整理科技、经济和社会统计与创新有关的数据,获取全社会创新统计调查数据,全面、客观地反映全省科技创新活动特征。坚持监测数据准确性原则,确保基础数据的法规性、权威性、持续性和及时性。

2.开展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

在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基础上,科学构建指标体系,对全省、区域、企业、典型产业和创新密集区的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价,形成监测评价的标准和方法。规范发布创新能力监测报告和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为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提供支撑和服务。

(四)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

1.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省科技厅与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与管理,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与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编制相应的科技发展规划,强化科技发展部署,在年度计划和工作中加以落实。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对规划指标的进度进展、任务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监测,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

2.明确目标责任。

建立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考核监测体系,重点考核各地政府“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意识、科技行政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等情况。要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及时研究解决科技发展重点任务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领导干部科技创新离任考核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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